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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投递班的“三不放过”

2000-11-2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丁炳昌 樊云芳 通讯员 张少中 我有话说

在天涯海角的三亚市,有个人称“天涯投递班”的先进集体。1999年他们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这些“绿色使者”的服务质量在三亚市有口皆碑,别的不说,就说说他们的“三不放过”。

第一个“不放过”是:“用户上门反映情况,不调查清楚不放过。”

今年10月7日下午,投递班长林宏才接到一个退休干部的电话,反映没有收到当天的报纸。经查,原来该退休干部的家和儿子的家紧挨着,是他儿子从投递员小黎手上接走了报纸。第二天,林宏才责成小黎自己掏钱买了一份7日的海南日报赔偿给那位退休干部,同时,还专门赠送给他一个信箱,以确保今后每天的报刊一定到达他的手上。那位退休干部非常满意。

第二个“不放过”是“回班检查发现余存一份报刊或一封信件,不说清楚不放过”。

今年8月中旬的一天,一名投递员带回来一份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上面写着“三亚市正南路2号符飞同学收”,但投递员把正南路前前后后找了两遍,就是没有这么个人。

正南路原是个村庄,随着三亚的发展被划进了市区,道路参差不齐,门牌号码也不规则。林宏才亲自把整条街道像过筛子似地过了七八遍,可当地就连这个人名也没人听说过。为此,林宏才又到派出所查档案,查了两天,查遍了所有的历史档案,还是没有。怎么办?林宏才生怕误了符飞同学入学,急得睡不着觉,翌日清晨,他一起床就把这件事写到了纸上,写了好多好多张,贴遍了正南路大大小小的黑板报、舞厅、商店的广告栏。老天不负有心人,一个到舞厅玩的人正好认识这个“符飞”——她家根本就不住在正南路!第九天,当符飞的父亲从林宏才手上接过这份沉甸甸的录取通知书时泪光闪烁,激动不已。

第三个“不放过”是“制度落实不认真,不作自我批评不放过”。

一个投递员在值夜班时抽了一支烟,烟头卡灭后丢在了地上——就这么一件事,立即罚款20元。这还不算完,第二天,全体投递人员开会,在听取了该投递员诚恳的自我批评后,大家又展开讨论:今后如何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确保邮件安全?形成的决议是:把罚款从20元提高到50元。从此以后,在天涯投递班不仅没有任何一个人犯过这条规,包括外人进来办事,只要拿出烟来,立即就会被毫不客气地“赶”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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